适合的才是最好的,L1&E2签证对比分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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前几期的推文为大家介绍了L1和E2签证。对于想长期留美从事工作或者创业的人,与其将自己的命运交给抽签、排期这种不确定性很大的签证,还不如通过L1、E2这两类签证最快速、最直接地达到目的。
L1和E2签证都是针对在美国进行商业活动的外国人而设立的。那么他们之间的区别是什么呢?
申请资格区别
一般来说,E2签证适用于小公司,而L1签证则适用于所有公司类型——大、中、小公司。L1 签证只要求海外公司是美国公司的母公司、子公司、分公司或关联机构。L1的雇主申请人不需要满足从事国际贸易这一标准。
而对于E2签证来说,外国企业主,企业管理人员和条约国贸易商、投资人的雇员可以到美国从事监督管理工作,或在与美国有贸易来往和重大投资的公司工作。
申请者国籍要求
L1签证持有人可以来自任何国家。
E2签证持有人的国家必须和美国有国际或投资贸易公约,持有人只能从事根据双方国家之间的协议而进行的贸易往来。
签证期限
L1签证有两种: L1A是给管理人员,L1B是给关键技术人员的。通过延期, L1A最长时间可达7年, L1B最长时间可达五年。 最初的L1申请,如果由成熟的公司提出,可以批两年。 如果由新设的公司提出,开始只批准一年,此后每次可延期两年。
E2签证持有人的初始有效期为两年,之后可申请两年的延期,并且延期的次数没有限制, 只要E签证持有人保证自己会在签证有效期(包括延期)到期时离开美国。
是否允许有移民倾向
L1签证是一个“双重意愿(dual intent)”签证,允许其有移民倾向。L1持有人可以在其停留在美国的时间内申请永久居留身份,包括在进入美国后立即开始申请,而不必担心涉及预想的意图问题。
E2签证不允许有 “双重意愿” ,不允许其有移民倾向。如果E2身份的外籍人士在抵达美国后立即开始申请移民签证,将被视为欺诈,或者由于具有预先的移民意图,被移民官拒绝。E2签证持有人在申请签证有效期延期时,必须向移民局证明他们会在有效身份到期时离开美国。
申请程序
L1签证申请,不论受益人是通过境外领事馆或者在美国境内申请身份转换,雇主申请人都必须向美国移民局递交L签证申请。只有当移民局批准其申请后,受益人才能通过领事馆(如果身处境外)获得签证。
E2签证的申请人只需要通过美国领事馆申请,而不需要向移民局递交I-129表。当申请身份转换或者身份延期时,持有人都需要向移民局递交I-129s表。